渭科发〔2017〕69号
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,有关单位:
根据《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》(陕科政发〔2013〕138号),为做好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及要求
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二个类别:科技创新创业人才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。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、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,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、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,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,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,以及创新型企业、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;推荐工作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,突出重点,严格标准,规范程序,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,将人选的科学精神、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,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,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。
二、推荐条件
(一)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(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),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、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。
2.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,依法经营,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,10年以内(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期间注册),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、成长性和创新能力。
3.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欧洲杯决赛竞猜_欧洲杯哪里投注-外围app官网,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(或动植物新品种、著作权等),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,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。
4.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,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。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,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。
(二)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科学道德,无学术不端行为。
2.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,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。
3.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、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。
4.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、团队组织能力。
5.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,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推荐渠道
科技创新创业人才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市直各有关部门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。
四、其它要求和申报流程
1.已入选推进计划的,不再申报。
2.依托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(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),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,不得重复申报。
3.支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“一对一”技术服务关系,协助、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。
4.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申报材料,并填写推荐意见,推荐对象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,方可正式推荐上报。
正式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后(一式四份),于4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,电子版材料发至wnkjcgk@163.com。逾期推荐材料不予以受理。
6.科技创新创业人才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请登录渭南科技信息网(http://www.wnkeji.gov.cn/)通知公告下载。
五、联系方式
市科技局成果科:程恺 2933656
地址:渭南市车雷街渭南市民服务中心东配楼604
附件:1.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(点击左方标题下载)
2.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推荐表(点击左方标题下载)
渭南市科学技术局
2017年4月5日